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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路面材料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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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采购,招标人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 27 号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王河镇、元山镇境内,初步设计路线起于开封镇朝阳村,顺接县道X123,沿县道X123布线,经普同村、王河镇南华村、新电村,止于元山镇平桥村县道X123与国道347(规划)平交处,路线全长11.518km。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全线路基宽1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合同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起计。招标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向业主施工计量筹备。

招标范围: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全线路面工程所需的级配碎石、水泥稳定材料、沥青混凝土,材料数量224681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材料明细如下: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01

沥青砼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14505

四川省剑阁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02

沥青砼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21467

四川省剑阁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03

水稳料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66340

四川省剑阁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04

水稳料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5%)

72405

四川省剑阁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05

级配碎石

0-41.5mm

49964

四川省剑阁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资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近2年(2024年、2025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近2年(2024年、2025年)综合营业总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另需提供近两年(2023-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供货业绩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招标物资,R类似物资)供货业绩(新成立不足2年的公司不作要求)。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5)其他要求: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具有最高垫资1000万元的垫资能力。

 

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 2026 04  07  00  00分至2026  04  12  00  00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采购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 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我的项目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 ”按钮,点击 网上支付 ”,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 ”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04  14 17  00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 ”注册并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招标人定于2026  04  14  17  00 ,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 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5.3 投选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选人持投选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选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选前及系统公布投选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密)因投选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选文件,其投选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  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 项目后,点击“异议 ”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选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 项目后,点击“投诉 ”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6  04  13  17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采购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 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 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 ”,进入“我的项目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 ”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 ”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联系方式

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王河镇

人:邓先生

    话:18328545623 

电子邮件:296645204@qq.com

2026 04 03